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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4日《行风热线》
信息来源: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2023-04-25 11:12

主持人:各位听众、各位网友、各位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收看《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陶子,今天是4月24日,星期一。

今天的上线单位: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带队领导: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世兴

参加人员:

荆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马清波

荆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港口科科长 余海源

欢迎你们的到来。

欢迎拨打热线电话:8527585、12345市长热线或通过“荆州之声”微信公众号、无线荆州、荆州垄上频道同步直播。


热线追踪:

1.3月24日王女士来电,问我市有多少家已经交通部门批准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交通运输部门如何在监管网约车的平台,后期是否会引进新的优质的网约车平台?

(1)目前在荆州取得许可的网约平台公司共有7家。

(2)为确保网约车规范运行,我们当前重点是做好两件事,一是实行总额控制,二是抓好市场管控。根据去年11月30号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将对网约车实施细则进行完善修订,并按照总额控制和持续管控原则,通过市场调查确定管控额度,确保市场稳定。下一步,还将建立不合规网约车平台退出机制,引入优良平台公司,保障市场活跃规范、运行健康有序。


2.3月27日,范先生来电称荆州开发区常湾小区附近,常有黑车明目张胆挂着顶灯,空车牌运营,这些车数量较多,运营时间也较长,交通运输局对此采取了哪些措施?交通运输部门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和考核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后期是否还会引进有实力的平台?

(1)经查,常湾小区附近黑车为低速四轮电动车,不在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范围,该问题我们将向交管、城管等相关部门移交。

(2)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创文工作,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了对中心城区黑车的打击力度,开展了行业专项治理和教育整顿,对运营的车辆每个月都会通过红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现场整治力度。关于是否还会引进有实力的平台的问题,在前一个问题中已经讲明,不再赘述。

主持人:梁局长,早上好。

梁世兴:听众朋友们好,主持人好。首先感谢大家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我和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同志们一起为广大听众朋友们答疑解难,主要是为大家介绍荆州市开展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主持人:先请梁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的背景及主要目标。

梁世兴:

一、工作背景: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实际,亲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5次考察湖北,实地察看长江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通过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稳步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长江大保护船舶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提升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那此次专项行动的任务有哪些呢?

梁世兴:主要任务包括:

(一)巩固标志性战役和专项整治成果

1.健全基础设施。新建船舶严格按照船舶技术法规要求配备防污染设施和安装受电设施,在船舶检验环节严格把关。持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提升运输效率。新(改、扩)建码头工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要求同步配置环保设施并按照规定履行环保手续,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在码头设计、建设和运营各环节中严格把关。

2.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对长江船舶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阀门予以铅封。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主要采用船上储存、上岸交付的处置方式。

3.巩固污染防治总体能力。加强对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固废和污水接收设施完好可用。强化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代替,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船舶油气回收。稳步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和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每2年组织1次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数量、船舶水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完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

(二)着力提升运行和管理水平

1.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推动落实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制度,对无合理理由拒不送交、涉嫌偷排船舶污染物的船舶,港口企业可暂停装卸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对港口企业拒不接收靠港船舶交付船舶污染物或者接收能力不足的,船方可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辖区码头、进港船舶严格落实“三必须一确认”(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必须处于有效状态、船舶装卸作业前必须交付污染物、交付污染物时必须使用“船e行”、污染物交付作业双方确认)要求,确保辖区每个码头“船e行”中污染物接收单次与进出港船舶艘次基本匹配。严格执行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推动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根据需求提升本地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以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降低转运处置成本,防止“二次污染”,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协作。

2.强化危险化学品洗舱管理。船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洗舱。会同荆州海事局共同做好船舶洗舱、船舶污染物接收等环节监督管理,严防偷排,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快岸电及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2023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内河集装箱船、滚装船、2000载重吨及以上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的受电设施改造。认真落实低压岸电接插件国家标准。提升岸电服务水平,推动岸电便利化使用。

(三)着力夯实各方责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水路运输经营者、港口企业、接收转运处置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污染防治第一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完善设施设备。推行企业、船舶环保承诺制度,水运企业与船长等主要船员、员工要签订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到岗位和经办人员。推动由“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我能环保”转变。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长江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船舶等终端安装使用“船e行”系统的检查力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和长江海事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对“船e行”用户在接收-转运-处置环节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辖区码头进行全面清查,依法处罚、关停环保手续不全、现状环保不满足要求的港口码头。住建部门支持有条件的港口码头,依法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城市管网,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分类及转运处置过程监督管理。长江海事部门对辖区靠港、锚泊船舶防污染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海事部门加强船舶使用岸电情况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岸电的船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解决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环节的污染问题,确保“船e行”系统形成工作闭环。

3.推动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全面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为船舶污染物处置提供免费服务。

(四)着力提升治理能力

加快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督促辖区内港口码头、水上运输企业、运输船舶,全部安装使用“船e行”,重点加快推进转运、处置环节的推广应用。从2022年起内河主要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基本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主持人:刚才梁局长给我们介绍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的背景、主要目标和任务,不知道这项工作截至目前都取得了哪些成果呢?

马清波: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完善了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全覆盖,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全面有效衔接。荆州市长江干线已建成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9个、流动综合接收船10艘,分布8个县市区和荆州经开区,荆州港所有码头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实现了全覆盖,各环节有效衔接。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情况:荆州市41家港口企业的码头均配备了四桶一牌,分类接收船舶污染物。10条船舶污染物综合接收船流动接收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交协议的单位转运处置。

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接收、转运、处置情况:荆州市境内的船舶含油污水、残油均由10艘综合接收船接收,再交岸上具备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

2.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储存装置改造

完成了666艘荆州籍船舶的生活污水接收储存装置升级改造。

3.加快了港口岸电设施建设

全市需建设岸电设施的21家企业共52个泊位,已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完成岸电设施改造了47个。剩余5个泊位岸电设施,积极申报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23年建设项目计划。计划到2023年底,全市非危货码头全部达到“一泊位一岸电”要求。

4.按计划完成了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2021年至2025年,全市411艘荆州籍船舶分年度落实受电设施改造。2021年完成改造4艘,2022年完成改造249艘。今年纳入改造计划25艘。

5.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运行评估。去年我局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各县市区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艘数、船舶水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开展评估。荆州市船舶污染物接转处设施通过近年来的建设,已形成较强的接收转运处置综合能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布局基本合理,可满足荆州港船舶污染物的接收需求。

(二)运行和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1.全面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政府购买服务

荆州港船舶生活垃圾和含油污水已由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接收转运处置,生活污水按照150元/有偿接收转运处置。

全面推广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监管账户,全市交通部门“船E行”系统设立监管账户12个,其中市级监管账户2个,县级监管账户10个,确保了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3.降低岸电使用成本

荆州港港口岸电价格统一为1元/度,有效降低了船舶使用成本,提升了岸电使用积极性。

荆州供电公司成立了平台公司建设、运营、维护港口岸电设施,保障岸电供应安全。

自建岸电设施的港口企业与岸电设施供应商签订了维护协议,保障岸电设施安全持续运行。

(三)夯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交通运输、发改、生态环境、城管、住建、长江海事、国网荆州供电公司等部门职责,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港口环保违法行为监管。

2.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查9次,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船舶偷排违法行为、港口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岸电使用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推动1947艘船舶生活污水管路“双拆除”工作,1855艘船舶已录入江船“零排系统”。

3.开展港口岸电管理人员和船舶船员岸电使用操作培训。现场解决船、岸双方在岸电使用中的问题。

4.加大了长江和江汉运河水域巡航检查频度和执法力度。荆州地方海事部门对进出长江船舶实行“逢船必检”,2022年,荆州区龙洲垸检查站检查过闸船舶1513艘次。


主持人:后续的话我们还有哪些重点工作任务呢?

马清波:后续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一、深入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排放行为。

二、规划、建设长江荆州段绿色航运水上综合服务区。推进长江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是交通运输部“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任务之一 。荆州市已启动荆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布置方案已纳入修编内容。

2023年重点推进荆州港沙市港区玉南锚地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及荆州港江陵港区危化品锚地及水上绿色服务区项目建设,两个项目投资额分别为1.2亿元、0.7亿元。

三、加快港口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使用效率。

四、推进长江船舶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应急设施设备库。


热线环节:

问1:沙市港移动接收船能够跨区到荆州区污染转运码头交付污染物吗?(请荆州市荆仁环保公司打电话)

荆州市中心城区建设了两座船舶污染物专用码头,布置了三艘流动综合接收船。目前,开发区专用码头生活污水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转运处置费用较高,可以到荆州区交付生活污水,并支付相应费用。生活污水、油污水及生活垃圾交付给具备资质的相应单位时,必须签订相关转运处置协议,并报沙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备查。


问2:听了刚才梁局长的介绍,想咨询老码头岸电设施改造相关要求?(请松滋口装卸公司打电话)

一、老码头改造岸电设施必须符合《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及《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与码头设计代表船型岸电需求相适应。岸电设施主要技术参数、检测情况等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并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港口岸电设施改造可以向国网荆州供电公司申请,由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建设、运营、维护。港口企业也可以自主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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