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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行风热线》——“让蓝天更蓝,让长江更美”
信息来源: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2023-11-25 11:18

节目时间:11月24日(周五)上午8:00—8:30

上线领导: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龚汉莉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副科长  张利华

荆州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  施智敏

荆州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科长  陈杰

节目内容:“让蓝天更蓝,让长江更美”


主持人: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听众朋友早上好,欢迎收听荆州之声《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今天是2023年11月24号星期四,今天8:00—8:30《行风热线》内容“让蓝天更蓝,让长江更美”,即有关防止船舶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话题。本期节目,我们邀请的是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龚汉莉、港航管理科副科长张利华、荆州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施智敏、科长陈杰走进直播室,和广大市民朋友对话交流。您对荆州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防止内河船舶污染环境相关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拨打节目现场热线电话8527585,登陆荆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无线荆州,您可以收看正在同步播出的网络视频,您也可以通过互动区留言、荆州之声公众微信反映问题或发表意见。


热线追踪:潘先生于11月1日来电反映:10月中旬,其驾车行驶在开发区东方大道由南至北的路上时轮胎被碎石子扎破,对此希望得的赔偿。

龚汉莉:针对潘先生的诉求,目前的办理情况开发区东方大道路面维修由荆州开发区负责维修,相关的赔偿问题也由荆州开发区依法依规落实。


一、主持人:荆州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是“行风热线”的上线常客了,上线嘉宾也是我们这几位熟悉的面孔,通过前几期节目我们了解到: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是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且也知道了关于船舶污染物的种类、来源和所采取的相关防治措施等。

我们知道陆地上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成分。今天,我们想请问施委员:船舶在运行中哪些环节会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施智敏:前几期节目我们介绍了船舶及其作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水域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等,并且重点介绍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相关要求。今天我们就再来聊一聊防止船舶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相关话题。

从污染物的来源看,船舶及其航行、作业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船舶柴油机尾气排放污染。目前,运输船舶普遍采用柴油动力驱动,柴油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化物等都是船舶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成分

2、船舶装载含粉尘类货物造成污染。船舶装载含有水泥、砂石料、煤炭、矿产品等粉尘类散装货物时,如果货舱封闭不严,在运输途中容易产生的粉尘也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3、船舶装载易挥发性货物造成污染。主要是成品油(汽油)船或散装化学品船这类装载易挥发性货物,为保持货舱内外压力一致,在每个舱都装有呼吸阀,运输过程中货物挥发造成污染。

4、货物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散货船的散装货舱在装卸作业过程中也容易产生扬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散流体,是船舶作业过程中而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来源。

因此,要控制船舶及其航行、作业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也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着手。


主持人:刚才听施委员介绍了船舶大气污染的种类、来源,那么,请问陈科长:为有效防止船舶及其航行、作业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都有哪些要求?

陈杰:为有效防止船舶及其作业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世界各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法规、规范。

首先,从船舶建造及设备使用方面。我国《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

1、从2008开始,凡130千瓦以上柴油机上船使用,必须要持有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2、除2020年1月1日前允许含有氢化氯氟烃物质的新装置外,所有船上应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质的新装置;

3、新建船舶的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总加权排放量,乘以劣化系数的结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并对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新建和改建的船舶柴油机有明确的要求;

4、船舶应使用满足船用燃料国家标准要求的内河船用燃料油;

5、从2020年1月1日起建造的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应配备并使用经认可的蒸气排放收集系统(即油气回收装置)。

其次,从加强船舶作业活动管理方面

1、所有600以上在营船舶(危险品船舶除外)必须在2024年前完成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新建船舶的岸电设施必须满足现有规范要求。目前,我市1200总吨以上在营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已全部,600以上在营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已提前启动;

2、所有经过改造具备岸电接受能力的船舶,在靠港作业超过2小时时,不得使用船上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必须强制使用港口岸电系统供电;

3、所有散货船的货舱围板上已加装了棚架和遮雨帆布,以确保散装货物得以全覆盖;

4、船舶靠港作业,码头装卸货物时必须防尘、抑尘措施,防止货物撒漏。散货作业必须采用全封闭皮带机和廊桥转送,有效地起到了抑尘作用。


主持人:据我所知,长江荆州段是湖北省航道里程最长、港口数量较多的一段,随着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实施,国家对水域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加严格,社会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也进一步提升。荆州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港口码头空气防治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执行情况如何?有请荆州市交通运输局龚汉莉副局长给听众朋友做一下介绍。

龚汉莉:正如主持人介绍,长江荆州段有483公里长的航道里程,是湖北省长江航道里程最长的一段,通过近些年的非法码头整治,全市港口码头的经营环境和秩序有了长足的进步,水域环境整治也在稳中有进,特别是空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长远规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6年就在长江沿线视察时就开启了“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远规划模式,市委市政府在整体全域整体筹划的同时,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港口规划、行业管理、水域巡查、结构调整方面等方面也做出了很多环保方面的硬性要求。

根据总体规划,我们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等部门,很早就制定印发了《荆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针对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各环节,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工作,促进航运绿色发展。

二、  岸电改造。随着长江经济带船舶和内河港口污染防治的全面推进,我市在基本完成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明确的五类专业化泊位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港口岸电覆盖率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船舶岸电利用率在逐步提高。为进一步减少船舶靠港作业时CO2排放,鼓励船舶靠港作业使用岸电设施供电,严格要求进港靠泊超过2小时的船舶必须使用岸电,尽可能地减少船舶进港使用柴油机的机率。并结合市交通运输局与荆州供电公司制定《荆州市港口船舶岸电布局方案》,对全市7个已建3000吨级通用货运泊位实施岸电设施改造,使其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全市所有集装箱码头、客运旅游码头、港作及公务码头建设岸电供电设施已全面实现为船舶提供岸电。

三、  行业监管

1、强化主体责任。目前,全市有港口码头经营企业43家、水路运输经营企业33家,为将全面督促落实水路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我们按“一企一策一方案”的要求,要求其在建立港口码头、船舶防污染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港口工作人员和船员污染防治培训制度,以及港口、船舶防污染档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港口装卸设备,改善作业工艺,并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在港区、在船上能正常有效运行。如江陵煤炭港务公司,煤炭装卸作业全过程全封闭,日作业量超过两万吨,码头基本上看不到煤炭撒漏或扬尘。

2、加强源头监管。我市目前有5家经国防科工委批准的船舶修造企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地按船检法规和规章、规程把好船舶建造质量关和准入关,严格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船用产品和柴油机用于船舶,并做厂区防尘处理;在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船舶防污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特别是对拟转籍、更换主机或发动机的船舶,要在认真核查其船用柴油机空气污染证书,方可通过受理检验。

3、加强科技宣传。充分利用水资源综合开发和美丽乡村渡口建设等机遇加强科学发展引导,全力推进电力、氢等新能源替代船舶燃油动力装置的进程,特别是在洪湖、洈水水库、荆州护城河等旅游区船舶引进和监管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气化长江相关意见,加快LNG新能源船舶推广和船舶LNG加注站建设。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的审批工作正在推进,建设以及运营方面的工作也正在探讨突出问题。

4、加强联合执法。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好跨部门、跨辖区的联合行动。发现不符合检验法规要求的船舶,依法收回船检证书,并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荆州海事管理机构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防污染设施设备未配备或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船舶,通报发证船检机构和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罚;我们将与荆州海事管理机构共同执法,重点加强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垃圾随意丢弃、船舶非法洗舱等违法行为监管,提升现场监管频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船舶依法采取限航、禁航等措施;加强对企业船舶柴油机排放情况、燃油使用情况、岸电使用情况、散货运输、装卸作业的综合管理,理顺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方环保措施的全方位到位;

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未按规定履行环保验收的码头,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主持人:听了三位领导对空气污染从源头产生到防治,从内业管理到现场监管,从纸上谈兵到实际操控,大家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么,我们交通执法今后的工作重心在哪里呢?还是请龚局长,给我们做个小结吧:

龚汉莉:“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工作思路和宗旨,我从三个方面再讲讲:

1、日前,湖北省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要求,实现把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打造成世界级产业集群的目标,以及省委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专题会议精神,拟定了《湖北省突破性发展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工作方案》,同时,我市将在巩固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此为契机,突出“实现研发、标准引领;实现制造、配套引领;实现示范、应用引领”,以江陵“一心三区”为基地,按照“政府引导、国企主导、相关龙头企业参与、市场化动作”的思路,及时创建研发创新中心,形成标准规范体系,全力推进突破性发展绿色智能船舶产业。

2、上月,省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方案》已下发,我们将文件精神为指南,使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通过着力优化船舶动力结构,推动全省水路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长江、汉江黄金水道的优势。

3、结合“船E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软件和《荆州段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通告》,落实船舶污染防治联合监管制度,在生活污水、油污水全面实行“零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空气污染的监管力度。在此,也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让我们荆州的蓝天更蓝,长江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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