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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多部门齐抓共管着力推进公路桥梁“三年消危”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洪湖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2021-01-13 17:11

通讯员张俊报道:2021年1月13日获悉,洪湖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三年消危”行动要求,该市公路危桥改造采取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专业化实施、信息化管理等措施,由荆州市“打捆”招标、统一实施、整体推进。全市161座危桥已有3座改造完成并建成通车,10座即将完工,30座在建,其余待建项目前期工作已于2020年10月全部完成,现正加速推进。

据了解,“三年消危”是湖北省人民政府2019年底作出的决定,要求用三年的时间(2020至2022年)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全面消除本省公路现有危桥安全隐患,省市两级政府专门发文(鄂政发〔2019〕30号、荆政办〔2019〕30号)进行部署,洪湖市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荆州市唯一试点县市。

为此,2019年12月,经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投票表决,“洪湖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被确定为2020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2020年9月7日,市第十三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三年消危”行动工作汇报,并于14日形成会议纪要,重点强调:成立“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进行协调,加快实施。

9月28日,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政府对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负总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及属地联动的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为“三年消危”行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工程技术指导、工程行业监管;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加强“三年消危”项目进度督办质量安全的监管。各乡镇区办负责危桥改造项目实施职涉及的拆迁、征地及桥梁两端接线工程;负责协调好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公安、财政、发改等其他多个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三年消危”提质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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